高雄市立大同醫院1月下旬將開設「預立醫療諮商門診」

高雄市立大同醫院今(4)日邀請粉絲近萬的「民醫晚安‧朱為民醫師」演講「人生最後的期末考:病人自主權利法簡介」。朱為民表示,「預立醫療決定」的觀念可以減少無效醫療,改善醫病關係,讓每個人都可以依照自己想要的方式,面對人生最後一哩旅程。

朱為民指出,《病人自主權利法》是台灣第一部以病人為主體的醫療法規,也是全亞洲第一部完整保障病人自主權利的專法,適用對象不再僅限於末期病人,而是擴大為五款臨床條件。

「當未來病況經醫師確診後,處於末期病人、不可逆轉的昏迷情況、永久植物人狀態、極重度失智或是其他經政府公告的重症,將可以按照病人的預立醫療決定書,去表達接受、拒絕或撤除維持生命治療,」朱為民解釋。

朱為民認為,簽署預立醫療決定,是給自己一個自然善終的機會,除了保障病人醫療自主、善終權益,也旨在促進醫病關係和諧,可以說是超越個人性的保障,進而擴及家庭、社會性的權益。

大同醫院1月下旬開設「預立醫療諮商門診」

大同醫院家庭醫學科主任蔡惠如說明,大同醫院將於1月下旬每周一下午開設「預立醫療照護諮商門診」,設立單一窗口,以專責團隊接力服務,提供民眾詢問服務。

為確保隱私,將由同一專責團隊負責提供完整諮商服務及後續追蹤;並以多科攜手,跨域整合,將家醫科安寧照護、神經科失智照護、腫瘤科癌症照護、社區健康發展中心、居家護理所及長期照護團隊多科進行攜手合作,彼此跨域導入,協力整合。

蔡惠如指出,除了預立醫療照護諮商、預立醫療決定之外,病人自主權利法也強化原本病人在醫病關係中,對於病情、醫療選項成效風險有知情的權利,也強調病人在這些醫療選項中,賦予選擇權與做決定權。

另外,亦讓醫療機構或醫師,在適當時機,告知病人病情、治療方針、處置、用藥、預後情形及可能之不良反應等相關事項,民眾若有意願,可洽詢大同醫院預立醫療照護諮商門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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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林以璿 圖/許嘉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