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醫材「幫病人省錢」重複使用 台大、秀傳遭點名

今(9)日,媒體指出國內部份醫院重複使用一次性醫療器材,被點名的包括台大醫院以及秀傳醫療體系。衛福部指出,限制單一次使用的耗材就應該單一使用,違者依違反《醫師法》第28條之4,可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

媒體披露,用來止血、切割、燒灼「雙極電外科器械」,在健保醫材比價網上收費標準價差極大,從3000元到4萬7千元都有,後也發現有大醫院「幫病患省錢」消毒重複使用。

對此,秀傳醫院指出,電燒刀的優點的出血量少,對於接受某些手術的患者的確有必要性,但價格昂貴,若患者因經濟考量而無法負擔,非常可惜。

因此秀傳提供患者兩種選擇,可使用全新產品,也可以選擇重新消毒過的產品,在院內各自有不同的收費,自費規定皆通報衛生局核定。在患者選擇之前,醫師會詳盡解說,而重新消毒後的產品經過院內感染控制檢核,並無感染疑慮。

根據東森新聞雲報導,台大醫院發言人王亭貴表示,目前台大以醫材管理委員會管理重覆使用醫材,會有嚴格審查以確保符合感控、安全等條件才行之,不過也只有很少數的項目。他也強調台大醫院一直堅守醫療品質至上,並充分尊重每一位醫師之專業及病友自主選擇權。

衛福部:嚴重違法者可廢止醫師證書

衛生福利部醫事司司長石崇良則指出,根據《醫師法》第28條之4,該行為可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得併處限制執業範圍、停業處分1個月以上、1年以下或廢止其執業執照;情節重大者,並得廢止其醫師證書,醫事司將請各縣市衛生局進行督察瞭解。

石崇良也表示,自費耗材本為每年衛生局查核重點,但過去主要是針對醫院售價是否符合當初申請價格,未來衛福部會要求加強就價格落差的異狀進行查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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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林以璿 圖/林以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