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是世界肺癌日,而肺癌一直是台灣十大癌症死因的第一名,一個很重要的原因就是發現時多半已經是晚期,但接受標靶藥物治療卻平均1年就產生抗藥性。但台灣胸腔暨重症加護醫學會發布研究,發現只要符合幾項條件,就很有機會可以治療超過5年卻不會有抗藥性。
標靶藥物的使用
台灣胸腔暨重症加護醫學會秘書長王金洲表示,肺癌患者有6成帶有EGFR基因突變,所以對於標靶藥物的反應效果很好,如果不能切除,使用標靶藥物治療是很好的選擇。
但對於非小細胞肺癌患者來說,單一使用第一代標靶藥物像是艾瑞莎(Iressa)、得舒緩(Tarceva)之後,平均1年就產生抗藥性,很多人就在這種無奈的情況下過世。「如果能提高標靶無抗藥性的使用期限,他們就可以把癌症當慢性病,過著正常的生活。」王金洲說。
在這樣的情況下,台灣8家醫學中心投入研究,包含台大醫院、林口長庚、台中榮總醫院、中國附醫、大林慈濟、高雄長庚、高醫附醫、成大醫院;把使用標靶超過5年(60個月)的案例蒐集起來,分析他們與其他人的不同。
體能是幫助標靶不產生抗藥性的極大關鍵
台中榮總內科不胸腔內科主任張基晟說,追蹤131名單一使用第一代標靶藥物超過60個月的患者,發現他們有個很明顯的差別,就是「體能特別好」。
「我們把體能的等級分成6等,0級是最好的,5級是死亡,發現在0~1級的時候,比2~3級的人,使用標靶產生抗藥性的機率低了8倍以上。」張基晟說。
體能分級
- 0:走路、跑步、日常生活的活動幾乎都沒症狀。
- 1:日常生活活動的時候,稍微有咳嗽、會喘等輕微的症狀。
- 2:不動的時候也會有咳嗽、會喘等症狀。
- 3:一天中有小於一半的時間在臥床。
- 4:一天中有超過一半的時間在臥床。
- 5:死亡。
除了體能之外,復發的患者,比診斷時已經是第四期的患者來得多,能使用標靶藥物超過60個月的機率高了6倍以上,5年存活率的預測;而沒有腦轉移或骨轉移的患者,也比已經有這些轉移的患者高了3倍的機率。
而台灣胸腔重症醫學會將這些指標整理成6項,每一項都是1分,給患者、醫師來判斷,如果是5~6分,6成都可以使用超過60個月,張基晟說,他手上也有患者吃了17年的藥,也沒太多副作用,現在人也活得好好的、過著日常生活,所以這些人的存活機率很大。
王金洲則強調,至於得分低的,不是說「不能治療」,而是這種藥物治療方式可能不適合自己,可以跟醫師討論是不是要使用「雙標靶藥物」治療,或是使用化療合併免疫治療,「治療方式很多種,知道自己適合什麼再來治療,才是『精準』的對待每一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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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盧映慈 圖/何宜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