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醫師職業工會與台大醫院企業工會今天在疾管署門口舉行記者會,對於醫療人員出國的禁令,缺乏法規依準、擴大醫院權力並置醫療人員於不確定風險的規章,表達對這份禁令的憂心。
台大醫院企業工會吳佳玲護理師表示,醫護同仁不滿,是因為政府的出發點不是為了保護醫護人員的健康,而是怕他們染病或隔離以後醫療人力的短缺,但其實台灣的醫療人力短缺並不是從肺炎爆發就開始的。
工會也聯合發出3大疑點聲明,聲明全文如下:
疑點一:禁令範圍模糊,約束法源不明
目前雖然針對限制醫師前往中國地區,勉強有法源授予行政機關權力,但在法律上仍顯薄弱。更何況醫師以外的醫事人員,範圍包含多廣,又是依據什麼法源?
疑點二:擴充醫院權力,恐釀勞資衝突
目前政府計畫將旅遊警示一、二級的區域授權給醫院審駁員工的出國申請。但實際上,勞動法令沒有規定雇主可以限縮員工在休假時的居住和遷徙,任由醫院審核,或者對不服從規範者處罰,恐怕釀生未來更多勞資爭議,且醫院未必有很好的法源當靠山。
疑點三:損失如何補償,紓困條例沒寫
目前政府的官方說法,員工因為種種限縮規定而造成的損失,會全額由《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以下簡稱紓困條例)賠償。但這個說法顯然昧於現實,也高估了《紓困條例》的能耐。
實際上《紓困條例》裡頭並沒有針對員工退機票、退團費損失的賠償法源,政府的信心恐怕誤導民眾以為醫護人員得了便宜還賣乖。
我們認真的在為政府著想,台灣的醫療環境已經壓榨到出汁,剩下的能量都是靠熱情和憨膽在支持。這一波疫情裡,醫護人員少有抱怨,多的是每天因應不斷變化的防疫政令傷透腦筋,疫情過後的離職潮恐怕擋都擋不住。 「辛苦了」不是萬靈丹,政府單位請不要忽視醫療人員的怒火。
據悉,指揮中心與醫事司在2月23日宣布醫事人員未經准許不能出國,醫事司司長石崇良針對醫護人員出國相關事宜,做了進一步的說明:
適用對象:適用所有在醫院服務的醫事人員,不論部門,不論職類,一體適用。不過診所任職的醫事人員,不在這次的規範當中。
出國限制:指揮中心發布的第三級旅遊地區禁止前往,特例必須經過衛福部核准;而第一級與第二級旅遊警示地區,原則上也是暫緩前往,除非經過所屬醫院批准。至於報准的原則,是以公務、會議或是其他特殊情況作為考量。僑生等特殊情況另當別論。
經同意出國者:返國後應依指揮中心針對其前往地區規定,接受居家檢疫或自主健康管理14天,且於該期間不得從事醫療照護工作。
文、圖/盧映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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