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VID-19/六縣市取消醫院探病限制!全國探病、陪病最新規定一次懂

考量國內疫情趨緩,指揮中心放寬探病、陪病的措施,原本六個縣市臺北市、新北市、基隆市、桃園市、高雄市、花蓮縣都是暫停探病,指揮中心宣布開始放寬全國醫院陪、探病措施,開放六大病房內可以探病,住院病人每次最多 2 名訪客為原則。

6 月 24 日開始起有條件放寬全國醫院陪病管理措施,並調整住院病人經醫療機構評估有照護需求者之陪病人數、及陪病公費篩檢之疫苗劑次條件。

一、探病管理措施:
全國醫院之加護病房、安寧病房、呼吸照護病房、精神科病房、慢性病房及兒童病房等區域,及有身心障礙、病況危急或例外情形者,得開放探病。探病時段為每日固定1時段,每名住院病人每次至多 2 名訪客為原則。

探病者應出具探視當日採檢之抗原快篩(含家用快篩)自費篩檢陰性證明。若為「完成疫苗追加劑接種達 14 天(含)以上」或「確定病例符合解除隔離條件且距發病日或採檢陽性日(無症狀者適用) 15 天(含)以上至 3 個月內」,得免除篩檢。

二、陪病管理措施:

全國醫院住院病人之陪病人數以 1 人為限,但病人為兒童( 12 歲以下)、老人( 65 歲以上)、身心障礙或經醫療機構評估有照護需求者(如行動不便、生活無法自理等),陪病人數上限為 2 人。

預定住院病人之陪病者,於入院陪病前 2 日內篩檢;緊急需入院陪病者,於入院陪病前篩檢。完成疫苗追加劑接種達 14 天以上之陪病者,每名住院病人之陪病者公費篩檢限 1 名。未完成疫苗追加劑接種達 14 天以上之陪病者,應進行入院及每週定期自費篩檢。

陳時中解釋:「探病的人免篩檢改為要打完追加際完 14 天,這是稍微趨嚴,因為第三劑接近七成,一定要追加劑打七成才可以免篩檢。」

指揮中心提醒,由於醫院屬於高感染傳播風險場域,疫情期間儘量避免不必要的陪(探)病,建議以視訊或電話方式替代實地探視,陪(探)病人員進入醫院務必佩戴口罩及遵循感染管制措施。

文、王芊淩/圖、蘇鈺婷

延伸閱讀
長新冠也會影響嬰幼兒!《刺胳針》:各年齡層兒童症狀不同
兒童不會表達難統計長新冠比例!這幾種狀況小孩風險較高要注意
新冠康復者易有後遺症!盤點改善「腦霧」的中醫治療、舒緩、預防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