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VID-19/第二階段口罩放寬2月20日起實施!兩大類情況仍強制配戴

民眾期盼已久的口罩政策終於要放寬,暌違八百多天民眾終於有機會脫下口罩,指揮中心也明定出有三大條件下一定要戴口罩,指揮官王必勝指出:「考量現階段疫情可控,在邁向正常生活的政策,第二階段口罩鬆綁措施,從 2 月 20 日開始實施,主要分成三個部分。」

指揮中心表示,經考量國內疫情逐漸平穩,醫療量能充足,且已進行跨部會溝通研議,經綜合評估後,如疫情持續穩定可控,自 2 月 20 日實施第二階段口罩放寬的規定。

但仍有民眾對於脫口罩仍有些疑慮,指揮中心專家諮詢小組召集人張上淳也特別現身記者會,說明幾項支持現階段可以放寬的理由,張上淳表示:「現在社區群體免疫的保護力持續提升,自然感染+打疫苗的保護力,自然感染已經超過40% 以上,加上有些輕症、無症狀沒有檢驗通報,實際上推估自然感染占群體人口有 6-7 成,此外三劑疫苗覆蓋率達 76%,群體免疫保護力支持作部分放鬆。」

雖然放寬口罩,但指揮中心仍有對以下指定場所之室內空間須按規定全程戴口罩。包括:

  • 醫療照護機構:醫療、醫事、老人福利、長期照顧服務、榮譽國民之家、兒童及少年服務、身心障礙福利機構(詳如附件)。
  • 公共運輸及特定運具:車廂、船舶、航空器等運具及場站。

得於上列指定場所不戴口罩之例外情形:飲食、拍照、不適合或無法戴口罩之檢查、治療或活動。

另外,有四大狀況下仍建議要戴口罩:

  • 有發燒或呼吸道症狀。
  • 年長者或免疫低下者外出時。
  • 人潮聚集且無法保持適當距離或通風不良之場合。
  • 與年長者或免疫低下者(尤其是未完整接種疫苗者)密切接觸時。

至於在其餘室內場所、室內空間,由民眾自主決定戴口罩,王必勝表示:「自主配戴就是民眾如果不安心是可以配戴。」

另外,有關各級學校、幼兒園、課照中心、補習班、托嬰中心等,教育部則是宣布 3 月 6 日才實施校園及托育場所室內口罩放寬。但為什麼學校不同步放寬?教育部主任秘書廖興國解釋:「這個學年度開學年歷經春節連假,高中以下開學在 2/13、大學則是 2/20 ,剛好又再次遇到 228 四天連假,這個期間學生跟老師都會出入人潮擁擠,考量這樣因素,希望開學後能有 2-3 週讓學校觀察期及準備,所以才在 3 月 6 日後才開始實施放寬口罩的規定,這兩週的期間要加強校園的監測,讓我們校園環境在寒假假期後可以確保學生健康。」

在校園口罩放寬也依循指揮中心的規範,廖興國舉例:「像是學校的健康中心,師生如果進到健康中心要比照醫療院所要戴口罩,加上校車、接駁車、幼兒園娃娃車比照大眾運輸來戴口罩,如果有教學需要取得共識特殊性場域,授課所需自行採取是否配戴口罩。」

若是第二階段的口罩放寬下實行沒有問題,接下來就會進入第三階段口罩放寬,未來就不會強制民眾戴口罩,張上淳提到:「一步一步階段性放寬後,未來確診者也可能不再強制隔離,單純在家休息,這些模式都是考量中,現在還沒有確切的時間,階段性的通報以及疫情變化來評估。」

指揮中心提醒,民眾仍應持續落實肥皂勤洗手、咳嗽禮節等個人衛生好習慣,保護自己也保護他人,共同維護國內社區安全。並籲請尚未完整接種COVID-19疫苗的民眾,儘速完成接種,保護自身及親友健康。

文/圖、王芊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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