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VID-19/5 月 1 日起新冠肺炎改四類、指揮中心降階解編「4 大重點一次看」

中央疫情指揮中心王必勝今日召開記者會宣布,2023 年 5 月 1 日起防疫降階,並且將「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調整為第四類傳染病,指揮中心同日解編,由衛福部主政繼續整備應變工作。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日宣布,自 5 月 1 日起,「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調整為第四類傳染病,王必勝說,「COVID-19已經流感化,從3月20日到現在中重症及死亡比例都在下降,故從第五類調整為第四類。」

另外,指揮中心解編後由衛福部成立跨單位防治聯繫會報持續COVID-19整備應變工作,包含公費疫苗、EUA藥物仍會持續供應,同時每周仍會主動向國人報告疫情,另外快篩實名制也於 5 月退場。

指揮中心降階四大措施

1.多元監測疫情,每週主動說明:

疾管署持續以多元管道監測國內外疫情及變異株流行趨勢,於每週例行記者會向國人報告,王必勝也指出,同時也會有專家小組的召開,必要時會針對國際疫情進行應變,每周二也會於疾管署例行記者會進行報告。

2.公費疫苗持續,規劃年度接種:

持續儲備及提供各年齡層公費COVID-19疫苗接種,隨時參考最新實證及各國接種建議,提報ACIP專家會議討論後續接種計畫。發言人羅一鈞指出,針對現有公費疫苗也會持續進行後續接種規劃,不會暫停。

3.投藥照護延續,保護脆弱族群:

解編後仍會持續提供符合條件染疫民眾公費抗病毒藥物及清冠一號、染疫康復者門住診整合醫療計畫持續辦理、專責病房解除開設、維持陪探病管制納入常規管理、醫療院所及照護機構持續落實必要之感染管制措施,以保護脆弱族群。

羅一鈞說,COVID-19併發症(中重症)確診個案經醫師評估須住院隔離治療並通報,由公費支應隔離治療期間醫療相關費用(包含不具健保身分之非本國籍人士),解隔條件不變;輕症患者維持自主健康管理,高風險族群則盡速就醫。

4.整備醫療物資,快速應變動員:

羅一鈞也指出,家用抗原快篩十名制也在實施一年多後,也同樣於 5 月 1 日退場,另外目前醫用口罩、家用快篩試劑、抗病毒藥等防疫物資庫存量充足,若自由市場產生恐慌性搶購等供需失衡情形,才會再啟動實名制販售。

「另外現有的COVID-19的疫苗、藥品和緊急,實用的專案核准期限於期間內合法製造或輸入的產品,或者期限屆滿後,都可以繼續販賣流通,也不會受到指揮中心解編解散的影響。」

指揮中心指出,在解編後,將持續透過衛福部之「COVID-19防治聯繫會報」,強化相關單位溝通協調,定期盤點醫療及防疫物資整備情形,以利疫情變化或新興變異株出現時之即時應變。

衛生福利部傳染病防治諮詢會將增設「COVID-19防治組」,聘請專家持續提供專業建議。由於國際COVID-19疫情仍持續,世界衛生組織亦尚未解除「國際關注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指揮中心請民眾持續配合相關防疫措施。

圖、文/謝承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