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科檢查為什麼需要散大瞳孔?關於「散瞳」,你該知道的 4 件事

許多常見的眼科疾病,可以透過瞳孔散大的檢查,而獲得更多的資訊,並做出更好的診斷與治療,其中包括黃斑部病變、視網膜破洞與剝離、青光眼與白內障等。除此之外,散瞳檢查對追蹤全身性病情的變化也扮演重要角色。

眼睛是身體唯一可以借助簡單儀器,就可以直接觀察到中樞神經系統,包括視神經、黃斑部和視網膜等的器官。觀察視神經是診斷許多重要疾病的必要步驟,透過正常情況下的瞳孔與眼底鏡,我們就可以觀察到這些結構。但是要更仔細的觀察,尤其是周邊的視網膜,散大瞳孔可以讓我們觀察得更為完整。

打個比喻,檢查眼睛如同參觀一個房子,要觀察一個房子的內部結構,只經由正常情況的瞳孔,就如同站在窗外窺視;而散大瞳孔,如同打開大門、登堂入室,對室內情況的了解,有很大的幫助。

有許多常見的眼科疾病,可以因為瞳孔散大的檢查,而獲得更多的資訊,做出更好的診斷與治療。這些病況包括黃斑部病變、視網膜破洞與剝離、青光眼與白內障等。也有許多全身性的疾病,經由眼科的散瞳檢查而提早被偵測;散瞳檢查對追蹤全身性病情的變化也扮演重要角色,這些疾病包括糖尿病和高血壓的視網膜病變等。

1. 散瞳是如何進行的?

瞳孔遇見強光會縮小。散瞳是使用藥水滴入眼中,抑制瞳孔收縮的肌肉。因此在檢查中所用的強光照射下,瞳孔依然可以保持擴大的狀態,不會縮小、妨礙檢查。眼藥水施點後,通常需要 20 到 30 分鐘才能開始產生作用,有些病人則需要更久的時間,或需要點第 2 次、甚至第 3 次的藥水,瞳孔大小才能達到適合檢查的程度。

藥效持續的時間,則因每個人反應不同,和藥物種類不同而有差異。短效的散瞳劑通常大約 6 個小時瞳孔才能恢復,有些人則反映到 24 小時都還有殘留反應存在。而長效的散瞳劑效果則可以持續數天。

2. 散瞳檢查完可以開車、可以立刻回去工作嗎?

散瞳後會比較怕光,因為瞳孔無法對光反應而縮小,會有較多的光線進入眼睛內。所以建議記得攜帶太陽眼鏡,檢查後配戴,遮蔽部分的光線,尤其檢查後立即要在戶外活動或工作的人。

散瞳對於看遠方的視力,應該沒有太大影響。但因為散瞳後產生炫光、畏光的效果,因此幾個小時內不建議開車,可能請朋友代勞,或使用計程車和其他公共交通工具。另外,多數散瞳眼藥也會對睫狀肌產生麻痺作用,而使得睫狀肌喪失調節遠近視力的功能,於是形同進入一個 60 歲的老花狀態。除非有配戴近距離工作,或漸進式焦距的眼鏡,否則看近距離的物體會產生模糊,例如閱讀、電腦工作、手機使用等。但這些都會在數小時之後漸漸恢復、改善。因此檢查之後的當天,盡量不要再安排重要工作或會議。

有少數人會對散瞳藥物過敏,或散瞳後造成眼壓升高。因此散瞳後當天,若眼睛有任何不適,應該與就診醫療單位聯絡諮詢。

3. 誰需要接受散瞳檢查?

需要散瞳的場合有許多種情況。超過 40 歲每年都應該有一次完整的眼睛檢查,這應該要包括散瞳的檢查,以期及早發現眼睛疾病。但台灣高度近視盛行,需要開始安排檢查的年齡,也許應該依近視的情況提前。若已經有眼睛相關疾病,如青光眼、高度近視、糖尿病等,每年的散瞳檢查更是不可或缺,以便偵測病情的惡化。有儀器宣稱不必散瞳就可以檢查眼底,但獲得的資訊還是有所侷限。

4. 每次眼科檢查都需要散瞳嗎?

是否需要散瞳,要看當次就診的原因、年齡、身體狀況、罹患某些眼疾的風險等而定。許多眼疾罹患的機會隨年齡而增加,40 歲以後應該每一年追蹤一次,因為視力變化、眼疾產生的機會,也都在這時候開始增加。

有青光眼家族史的人,應該盡早接受一次完整的眼睛散瞳檢查。曾經有視網膜問題或全身性疾病如糖尿病,有任何視覺問題的過往史,都應該接受定期、預防性散大瞳孔檢查。有任何視力的變化、疼痛不適、閃光、新的飛蚊產生、受傷等,都應該考慮立即就醫,接受檢查。

第一型糖尿病診斷 5 年內,第二型糖尿病診斷時就要接受檢查。計畫懷孕的糖尿病女性,受孕前應先做眼睛檢查。若是第一次接受眼科檢查,應該散瞳,建立一個好的基礎線檢查。往後不是每次都需散瞳。但若有新的症狀產生,可以和眼科醫師討論,散瞳是否會有助於做出更正確的診斷。

小孩或年輕人因為睫狀體還保有很強的調節能力,為了要測得真正的屈光狀態,使用散瞳劑(正確名稱是睫狀肌麻痺眼藥水),也是必須的方法。

眼科檢查也有些項目是要在沒有散瞳的情況下進行,如視力測量、視野檢查、細隙燈下瞳孔對光的反應;虹彩、眼睛前房以及前房隅角的評估等等。

散瞳檢查是完整眼科檢查不可缺的一部分,因為可以得知視神經與視網膜的狀況,以便對許多可能致盲的眼疾,及早採取必要的預防與治療。

※ 本文轉載自全民健康基金會好健康月刊第 67 期(諮詢專家:臺大醫院眼科部青光眼科兼任主治醫師、好甘心診所眼科特聘主治醫師王清泓)

文/全民健康基金會 編輯/賴以玲 圖/楊紹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