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乳癌 HER2 雙標靶皮下劑型獲健保!一文看懂給付條件,標準療程可省 120 萬
根據 111 年癌症登記報告,乳癌依舊蟬聯女性癌症發生率第一名 ,新增個案數更一舉突破 1 萬 7 千人,成為癌症新增人數最多的第一名,每 30 分鐘就約有 1 人確診乳癌,幾乎與十大癌症首位的肺癌並駕齊驅。
台灣乳房醫學會理事長陳守棟醫師表示,診間經常可以看到 40 多歲、甚至 30 多歲的患者,對這些仍在職場衝刺,或是身為家庭照護支柱的女性而言,儘管乳癌的治療預後大幅進步,但仍衝擊患者的自我實踐,與帶來不小的負擔。
乳癌個人化治療進步,HER2 標靶改寫高惡性命運
乳癌為個人化治療十分進步的癌別,其中,第二型人類上皮生長因子接受體(HER2)是影響乳癌預後與決定治療的重要因素。陳守棟指出,約有 20% 乳癌符合所謂 HER2 過度表現。
因 HER2 會刺激癌細胞加速生長,也更容易侵犯淋巴結,導致復發率與存活率皆偏低。他說:「直到 HER2 標靶出現後才改寫了這群病友的命運。HER2 標靶可以截斷刺激生長的訊號,使癌細胞停止成長,繼而凋亡。」
陳守棟解釋,目前針對 HER2 陽性乳癌,採用 HER2 標靶已經成為不可或缺的標準治療。「HER2 標靶從最早僅適用在晚期、僅使用單一藥物,經過多年演進後,現在早期也適用,更發展出 HER2 雙標靶策略。」
HER2 雙標靶成趨勢:早期拚 pCR 降復發,晚期延長存活
高雄醫學大學教授侯明鋒醫師強調,HER2 雙標靶策略是指在同一療程中結合兩種不同的抗 HER2 藥物,對某些類型的早期乳癌來說,術前前導治療若使用 HER2 雙標靶,試驗結果可觀察到清除癌細胞效果比單一藥物顯著。
他進一步說明,「提高達成所謂病理完全緩解(pCR)的可能性,也就是在術後病理切片上完全找不到癌細胞。」術後再接續 HER2 雙標靶療程,就有機會將殘餘癌細胞趕盡殺絕,降低後續復發與死亡風險。
針對晚期乳癌,HER2 雙標靶則可幫助穩定病情、控制癌細胞,延長存活並改善生活品質。侯明鋒提到,目前,HER2 雙標靶策略在早期與晚期乳癌治療上都已是國際共通的趨勢。
長時間治療真「心」累!皮下注射劑型成解方
傳統使用 HER2 雙標靶時,必須經由靜脈或人工血管,以點滴方式給藥,給藥速度緩慢。因每種藥物都須耗費 1 至 2 小時,若合併兩種藥物,再加上過程中的準備、處置與留觀程序,等於患者每次來院治療,都要耗上約半天的時間。
就診間觀察,侯明鋒說:「許多患者治療到最後最累的是” 心”。很常看到病患在長期且長時間治療下,在工作安排、小孩接送等日常都出現蠟燭兩頭燒,且常常出現治療與生活必需二擇一的狀況。」
如今有了皮下注射 HER2 雙標靶,可改善病友治療的困境。侯明鋒解釋,新的 2 合 1 皮下注射 HER2 雙標靶,劑型有經過特殊設計,因此能夠確保藥物的分散與吸收。根據臨床試驗結果顯示,皮下注射劑型的療效與傳統靜脈給藥相當,安全性也獲得確認。
2 合 1 皮下注射最短 5 分鐘完成給藥,降低病友與醫療壓力
他語重心長地說:「HER2 雙標靶皮下注射劑型最大的優勢就是能為病友保留珍貴的時間。」皮下注射劑型不用透過血管,而是採皮下注射的方式推入藥物,因此,可將原本兩個藥物合併所需的 120~180 分鐘,大幅縮短成僅 5~8 分鐘,以早期 18 個療程累積下來計算,患者約可節省超過 34 個小時。
此外,採用皮下注射劑型時,不需要找血管打針,有機會免去裝設人工血管之苦。化療或標靶藥物都可能對血管造成損傷,通常每條靜脈只能限於一次注射,故在多次反覆的治療後,常面臨難以找到可注射靜脈的窘境,病患也因此可能對治療萌生抗拒,且可避免掉血管損傷,降低病患的心理壓力與不適感。
陳守棟進一步說明,與傳統靜脈劑型相較,皮下注射將兩種藥物合而為一,無須泡製、沖洗血管等過程,減少醫護人員的負擔,化解治療室床位塞車狀況,在健保開放給付後,有望達成提升病友生活品質與減少醫護工作負擔的雙贏。
陳守棟提醒,接受 HER2 雙標靶皮下注射藥物治療前,應與醫師充分討論。因藥物仍可能發生與靜脈劑型相同的副作用,此外,藥物注射部位可能會出現發紅、腫脹等。若有任何不適,應立即跟醫護人員反應,適時評估與調整。
早期 & 轉移病友都開放!符合條件者有望省下 120~180 萬
健保署署長石崇良表示,乳癌可說是標靶藥物最早發展的癌別,目前選擇已十分多元與進步,乳癌治療已趨向長期抗戰的與癌共存,如何有效提升病友生活品質與確保醫療量能,成為重要的課題。
HER2 雙標靶皮下注射劑型過往需自費使用,許多患者在經濟考量下只能放棄。健保署自 113 年 12 月 1 日起,啟動「乳癌 HER2 雙標靶皮下注射劑型」之給付,包括早期和轉移性病友都在開放之列。
以早期 18 個療程計算,整體藥費超過 120 萬元,晚期 18 個月則超過 180 萬元。石崇良提到,此為我國首度開放既有品項之高價癌症藥物之皮下注射劑型,象徵乳癌健保給付除療效外,更進一步重視生活品質的新紀元。
看懂「HER2 雙標靶皮下注射劑型」給付條件
早期乳癌
- 具 HER2 過度表現(IHC3+ 或 FISH+)。
- 具腋下淋巴結轉移但無遠端臟器轉移。
- 若於外科手術後使用需達病理完全緩解(pCR)。
- 與其他 HER2 藥物總療程合併計算以 18 個療程為上限。
轉移性乳癌
- 具 HER2 過度表現(IHC3+ 或 FISH+)。
- 轉移後第一線即可申請(轉移後未曾接受抗 HER2 治療或化療)。
- 與其他 HER2 藥物總療程合併計算以 18 月為上限。
- 早期已使用者不得再次申請,但早期治療結束後超過 12 個月以上才復發者得再次申請。
文 / 黃慧玫、圖 / 楊紹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