飲料、食物中會添加的奶精,卻傳出「過期販售」的問題。食藥署查驗包含榮達奶精、AAA奶精等產品,發現早在2017年7月27日就過期的奶精原料,卻依然被製造成各種不同的產品拿出來販售,共2513公斤已經賣給下游的相關業者。
過期奶精「自行延長有效日期」
食藥署在去年12月26、27日時,跟衛生單位、檢調一起到位於高雄市的易O股份有限公司執行聯合稽查,發現業者的「榮達奶精(NON DAIRY CREAMER SPD20)」原料,有效日期是2017年7月27日,卻依然製造「AAA奶精」等新產品,而且擅自延長有效日期。
而繼續進一步查問,更發現同批的過期榮達奶精,還混搭其他奶精原料、又製成25公斤及1公斤裝的「玫瑰奶精」及「荷蘭奶精」,並於商品外包裝上打印新的有效期限後,繼續販售。
比對進銷貨資料,「AAA奶精」共銷售763公斤、「荷蘭奶精」銷售912公斤、「玫瑰奶精」銷售838公斤,總計售出2513公斤,檢調單位則當場查扣其他的庫存品。
食藥署表示,業者使用逾期及即期原料製造產品,並擅自延長產品有效日期,涉及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規定,依同法第52條,產品應沒入銷毀,依同法第44條可處新台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
目前高雄市衛生局已經針對涉案的相關產品,啟動下游業者的下架回收作業,目前所知流向有高雄市內的早餐店、飲料店、KTV,確切有幾家還在統計當中,但應該超過30家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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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盧映慈 圖/許嘉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