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民眾家中都會備有常備藥,但久了沒吃沒整理,越積越多,等到發現時,似乎好像過期,但有些是昂貴的保健食品,讓人覺得捨不得丟。藥物保持安全有效的期間,究竟多長仍舊是一個充滿爭議的問題,針對民眾常遇到的藥品五大問題,來做個統整。
藥師指出藥品的架貯期,是藥品在室溫攝氏二十五度下貯存時,其效價降低至其標誌效價90%。一般藥品通常架貯期會在二至三年,不拆封都可以久放。但因為台灣天氣潮濕,藥品可能更快速分解,致未到所定有效期限,但藥的效果已經明顯下降。
Q藥品才剛過期,還可不可以吃?
藥品標籤上顯示的有效日期,指的是製造上保證藥物安全性和完全效力的期間,但其實除了一些像胰島素、硝化甘油、液體抗生素這些已知其有效成分會隨著時間推移不太穩定的藥物,許多藥物都可能比包裝上建議的具有更長保質期。
其實過期藥品,只要不是變質,不一定絕對不能吃,但有時候保存期限是指藥效低於多少,並不是壞掉。但礙於民眾可能無法辨別藥品是否變質,藥師們都還是建議,只要過期以後就不要再吃比較好。
Q把各種藥放在一起可以嗎?
許多慢性病的藥,一天可能要吃好幾顆,有的半顆有個四分之一顆,為了方便,民眾都會把一天要吃的藥放在一起,難道藥跟藥之間不會有問題嗎?藥師們解釋,台灣屬於潮濕天氣,民眾為了方便都把藥混裝,但在一星星期內用完,比較不會有變質的情況。
Q藥品外包裝怎麼看保存期限?
台灣藥品在外包裝上,或是鋁箔膜上,都會印有保存期限,有的更會印上製造日期。目的就是希望民眾能輕易辨別藥品能放多久,但要注意的是,藥包上標示的有效期限是「未打開包裝」狀態下良好保存的期限,打開包裝後,有效期限就會縮短。
Q如何辨別應該丟棄的藥品?
藥品開封後最好盡快使用,不長期存放,藥品如果超過有效期限就應該丟棄。打開包裝後,因會受到環境中粉塵或細菌污染,一般建議口服藥或外用藥3到6個月;眼用藥或口服液劑超過1個月,就不要使用。
或是藥品外觀若變色,就不要使用。有些藥品,雖仍在有效期限內,但會因受環境中濕氣影響,變質潮解,需要丟棄。
Q藥品直接丟垃圾桶可以嗎?
藥師指出可交由藥師協助將廢棄藥物依性質不同進行檢收分類,但如果一般由鋁箔裝的藥物,將藥物取出後,是可丟置一般垃圾,能經由焚化爐燒毀,因為燃燒溫度都可以達到850℃以上,可處理含鹵化元素有機物及抗腫瘤藥物以外之過期藥品。
但切勿將藥物直接倒入水槽或馬桶,以免污染河川,但廢棄針具(例如:糖尿病患者注射的胰島素針具、針頭)都還是要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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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王芊淩 圖/何宜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