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物過敏怎麼判斷?六大藥物過敏反應不要輕忽!

藥物能治病,但對某些人而言,也可能成為過敏反應的導火線。對多數人來說,吃藥是再平常不過的事,但有時一顆止痛藥、退燒藥或抗生素,卻可能讓身體出現紅疹、喉嚨緊繃、全身發癢等不適。藥物過敏往往發生得又快又突然,讓人措手不及。

你有藥物過敏嗎?

你會對藥物過敏嗎?多數人可能都覺得「應該沒有吧」,除非出現非常明顯的症狀,否則很少會特別留意藥物過敏這件事。到醫院看診時,醫師在開藥前通常會問:「有沒有對什麼藥物過敏?」不少人往往一愣,因為從沒特別注意過,只能含糊地回答:「好像沒有。」

但根據食藥署統計,台灣藥害救濟給付的案件中,最主要的不良反應正是「嚴重的藥物過敏反應」。所以,自己是否對特定藥物過敏,最好不要是個模糊的答案。

六大藥物過敏反應別輕忽!

什麼是藥物過敏反應吧。簡單來說,就是在服藥之後,身體出現了無法預期的不適症狀,例如皮膚發癢、出疹、起水泡等。大多數情況只是輕微過敏,但少數嚴重案例可能演變為嚴重的皮膚不良反應,甚至危及生命。

六大藥物過敏初期症狀
「疹」:皮膚紅疹、搔癢或起水泡
「破」:口腔潰瘍
「痛」:喉嚨痛
「紅」:眼睛不適(紅腫、灼熱)
「腫」:眼睛、嘴唇腫
「燒」:發燒

食藥署提醒,對「疹、破、痛、紅、腫、燒」六大藥物過敏初期症狀要特別留意,一旦察覺異常,應盡快停藥並就醫,才能避免演變成嚴重的藥物過敏反應。

藥物過敏不一定「馬上」發作!

藥物過敏並不一定會在吃藥後立刻發生,也不一定第一次用藥就會出現反應。有人是在服藥一段時間後,甚至多次使用同一種藥後,才出現過敏症狀。

一般來說,「立即型」藥物過敏多半在服藥後一小時內發生,而「延遲型」藥物過敏則可能在數小時、甚至數天後才出現。也因為發作時間不固定,當症狀出現時,往往已經過了好幾天,讓人難以聯想到是藥物引起,因而忽略了過敏反應的可能。

就診隨身攜帶「用藥過敏紀錄卡」

為了避免誤用藥物,民眾可以主動記錄自己的過敏史。食藥署與藥害救濟基金會也推出了「用藥過敏紀錄卡」,可與健保卡一起攜帶就醫,請醫師在卡上註記過敏藥品名稱,領藥時再請藥師核對,降低重複服用過敏藥的風險。

食藥署提醒,這些症狀可能在服藥後數日內發生,也可能二至三個月才出現。若出現時,應立即回診處方醫師。民眾要多多了解身體對哪些藥物過敏,也就是在保障自己的安全。

你真的沒有「藥物過敏」嗎?嚴重可致死6大初期症狀別忽略

文章整理、圖 / 艾蜜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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