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人節到了,你還在煩惱送什麼禮物嗎?別多想了,比起可以隨意取代、永遠都有更貴更好的物質性禮物,「你們」一起去做「一件事」才是感情中最重要的部分。加拿大多倫多大學的研究員Cindy Chan研究發現,體驗式禮物更可以為感情加溫。
先釐清送禮的目的
Cindy Chan在2016年的研究中發現,體驗式的禮物比起物質禮物,可以帶來更大的滿足感,尤其是體驗的過程是愉快、有趣的,滿足感更高,而2人共同體驗的禮物,能讓這種情緒投射在禮物上,也因此帶來更親密的關係,「送禮的目標應該是要培養出比物質更好的連結跟關係。」
這份研究找來600位參與者,讓他們分別去回憶自己收過的體驗式或是物質性的禮物,體驗式的禮物包括音樂會門票、體育賽事的門票、一起共享大餐的餐券;物質性的禮物則包含咖啡機、遊戲機、電視、平板電腦、珠寶、衣服等。
但比起送2人的體驗式禮物,大部分人會選擇送物質性的禮物,Cindy Chan說,送禮的人通常會覺得「surprise!」的驚喜可以彰顯自己的用心跟價值,但事實上,收禮的人面對物質或是金錢,會有自己的「期待」,他們會想要對方送自己真正想要的東西,而不是「驚喜」,如果還特別強調「這是我為你特別準備的」,卻又不是收禮人想要的,反而會讓收禮人覺得很尷尬。
Cindy Chan說, 即使是對方想要的禮物、當下也很開心,過了一段時間之後再回想,也會變得很平淡。送禮的效益要達到最高,是收到禮物之後能夠增加關係的親密度,這種感覺才會持續最久。她也舉例,比如參加一場競賽,最後獲得獎品,你會記得的不是主辦單位,而是參加的過程,這是正常的人類心理反應。
送禮應該怎麼選?
體驗式的禮物還有一個好處,因為體驗的過程中一定會產生各種不同的情緒,就算是去看恐怖片、感到很可怕,也會是一個印象深刻的回憶;如果身旁有一個人,會產生一種跟對方「共歡樂、共患難」的情感,連結會更難斷開,這也是為什麼有些情侶總是「去到哪裡都想到彼此」,因為一起做過的事情才是記憶最美好與深刻的。
所以最好的禮物就是一起去做一件事,無論是看電影、聽音樂會或是一起吃大餐、看夜景都好,重點是在「創造」跟「體驗」還有「一起」的過程;但如果真的時間安排有困難,或是暫時沒有想要一起進行的活動,可以送對方一些「類似體驗」的物質性禮物。
比如可以把之前出去玩的照片洗出來,做成明信片給對方,像是去淡水一起看夕陽、去陽明山看夜景、在貓空坐纜車等,讓對方好像又重回一次當初一起體驗的現場;或是送對方第一次約會時的小點心、第一次約會店家的紀念品、小飾品等富含紀念意義的禮物。
研究的結論認為,物質沒辦法帶來長久的、真正的人際關係價值,所以比起砸大錢買名牌給另一半,不如牽著對方的手,好好的度過當下每一刻;比起去查詢「10大CP值高的情人節禮物」,不如安排一場旅遊、一整天的活動,然後問對方,「跟我一起去這邊玩好嗎?」
參考資料
Experiential Gifts Foster Stronger Social Relationships than Material Gif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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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盧映慈 圖/許嘉